我国的主要税源来自企业,随着我国高净值人士不断增加、所得税比重的逐步提高,对于个人的税收征管也在不断完善。
立足国内,对于自然人的税收征管正在不断加强,对于自然人的税收结构也在变化。
个人税收征管新气象
十三五规划纲要中,第十五章是属于税务的,包括加快财税体制改革、完善税收征管管道、提高税收征管性能、推行电子化和智能化管理等。这几年来,我国频频出台了许多税务新政,这些新政中有针对企业的,如2016年3月国税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等,但也有诸多新政和个人投资者息息相关。
2015年12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深化国税、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》,其中就重点强调了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,从法律框架、制度设计、征管管道、科技支撑、资源配置等方面构建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,不断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水平。
对于没有及时申报的高净值人士,也可以依托金税工程和大数据获取信息,通过自然人征管系统的建立,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,个人的收入和财产信息将和税务局互联互通。通过评价查找出的高风险纳税人,税务局会开展定向稽查,加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。
对于个人税收的强监管时代正在来临,应运而生的也有个人税收结构的变化。如今年两会提出推进房产税立法,将2011年起部分省市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推向全国。3月财政部立法工作安排中还囊括了修订个人所得税法,对于个人税收又将迎来一番新气象。